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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卫监所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06-22 14:11:43 admin 143

如果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宝安区卫生监督所负责人表示,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可先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咨询和检查,在职业健康检查中被诊断为疑似职业病的,都可以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共建健康企业,共享职业健康


那么作为企业要如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呢?宝安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在接受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2021年2月1日新实施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对用人单位的各项职责做明确规定,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分类开展定期检测工作。主动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是企业的义务,2021年3月12日公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明确了不同类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的频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各用人单位可以查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确定本企业开展定期检测的频次。


其次是,职业病危害项目主动申报。据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及时、如实在国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上主动注册申报.


再次是,岗前岗中离岗时,做好体检保健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宝安构建职业健康发展新格局


2020年,深圳宝安区被国家卫健委定为全国16个试点工作地区之一,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管执法试点工作。


一直以来,宝安区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建立职业卫生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对守法者“无事不扰”,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宝安区卫生监督所上线“宝安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管理信息系统”,形成辖区内用人单位、监管单位、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劳动者四位一体的信息系统循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的日常监督检查,有效实现“非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查”有机结合,精准干预高风险职业病危害重点用人单位,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逐步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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