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保障职业健康体检
2021-01-08 14:27:55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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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对脑力和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避免对员工健康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者身心健康伤害。
《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实施后职工小伙伴们的健康又多了以下保障
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员工健康体检。
②鼓励用人单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者通过购买服务,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③用人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预防控制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提供有益于员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根据需要配备专兼职健康管理人员。
④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职业健康危害防范意识,提升职业健康危害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